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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章 第55章


孟岚脸上带了些无奈:“掌柜的,您说六百两银子,我今日确实未曾带够,您这样行为,未免伤了和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掌柜的瞪着双眼:“你带了多少?今日都给我拿出来!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暗道一声晦气,她最近可真是倒了血霉了,总能遇见各种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张张嘴,正要打个哈哈圆过去,就听铺子门口传来一道声音:“光天化日之下,堵着门干什么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另一个声音也道:“掌柜做不做生意啊!门堵着怎么做生意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掌柜的暗骂,这两个人怎么如此不长眼色,都看见他那两个护院了,还问来问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既然人家都上门来了,他也不能干站着,于是掌柜的便让两个壮汉稍稍让开,把堵着的门口让出了一半,带着笑迎了上去:“二位客官,我们做生意做生意,只是有些事要处理。您二位要么改日再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也好奇此时上门来的是什么人,斜了斜身子去看。一看那二人的样貌倒是对他们偏向虎山行的行为不太惊讶了,因为那二人虽然身量不高,也没有那么壮硕,但眼神不同于普通人的晶亮,而是极其锐利。

        栾昇曾经同她说过,有些高手一不修体,二不修形,很难通过外貌看出,不过要是有一双极锐利的眼睛的话,十有八九是练家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何改日再来?腿长我们自己身上,想何时来就何时来!”两个练家子似乎是专程来给这奸商找事的,不管奸商怎么赔笑讨好,就是胡搅蛮缠不愿离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见状,店铺前聚集的人越来越多,都凑在一起看热闹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奸商不想再磨蹭下去了,冷了脸色,朝身后的两个壮汉做了个手势,两个壮汉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铺门,作势要揍两个练家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奸商冷笑:“我在此开店这么多年,你们也不去打听打听,谁人敢在我的门前闹事!”

        结果他话音刚落,两个壮汉就被打倒在地,站都站不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,都没看清楚,那两个练家子是怎么动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奸商掌柜立刻换上了可怜巴巴的表情,甚至干脆利落地跪下了,恳求道:“不知哪里得罪了二位,我一定赔礼道歉,请二位壮士绕了我这小店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来这奸商之前得罪了人,这二位壮士是专门来寻他麻烦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看形势已经乱成了一团,没人在意她这个抱着孩子的妇人,赶忙瞅了个机会,从铺中跑了出去,坐上停在街口的马车溜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心里颇为庆幸,幸好今日遇见了那两位壮士,不然她说不定还真得出一波血才能脱身。

        脱身倒是脱身了,可她现下又该去哪里找可以回礼的东西?真把她难为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掀开车窗帘子,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她错过的摊铺,但是看了一路,都快把这县里的铺子看完了都没有什么可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么还是等等明天?看看有没有猎户来县里卖皮货,她去截个胡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心里正这么想着,余光一扫,还真看见一个猎户模样的人,骑着马,马上用布裹了许多东西,看起来很像皮货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还真是瞌睡了遇见枕头,赶巧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急急地喊住了那猎户,匆忙下车去同他交流,看看那猎户马上所带的东西里有没有她想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那猎户也是个爽快之人,见她要看,直接将所有的货物都摊在马背上,任她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还真是不错的皮货,虽然与那奸商手中的皮货相比差了些许,但也算得上不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猎户这里没有虎皮,孟岚倒也不在意,虎皮难得,岂是随便在路边遇见的一个猎户就能有的?不过她还是顺便问了一嘴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完她所问的,猎户原本憨厚的表情严肃了许多,叹气道:“您不知道啊,老虎原本就没几只,如今更少了,整个村子一年都猎不到一只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起了好奇心道:“这是为何?莫非是捕猎太过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猎户摇摇头道:“并非如此,只是老虎行动迅猛,并不总在大邺朝境内,而是在鞑靼、瓦剌、咱们大邺朝三地任意活动。去年开始,住在边境鞑靼人似乎学会了用火药,捕猎老虎快多了,老虎进了鞑靼就回不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火药?孟岚作为一个大邺朝的百姓心头一凛:“火药不是只有我朝军马才有吗?他们从哪里得来的?而且火药不都把猎物炸开了花吗,怎么留下想要的东西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这个买皮货的小娘子懂得还挺多呢,猎户也好奇了:“火药竟然只有军队才有吗?我们平头百姓倒是不知道这个,但我有次在山头看见鞑靼人将点燃的火药放进肉里,引诱老虎去吃,老虎吃完就被炸死了。这样也不怎么会伤到皮毛,就是内脏可能全部浪费了。”说到这里,他还可惜的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却越听越警惕,火药在大邺朝民间并不普及,一直掌控在当权者手中,可听这猎户的话,鞑靼普通猎户都能知道怎么使用火药,甚至能使用的很恰当,这可真是个大事!

        她咬住唇,暗暗思衬着,要不要给林元缙写封信,让他上报朝廷,可是如果要写信的话,又会暴露她现在正在西北边陲。

        猎户看她神色变幻,好意提醒:“这位小娘子,皮子你还要不要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回过神来,又大概把这些皮货都摸了一遍,说道:“要,你开个价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猎户喜笑颜开,说了一个并不高的价格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有些惊诧于这些皮货的价位如此合适,于是试探着问道:“这价格是不错,我能把这些皮货全部收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猎户更加高兴了:“能!可太能了!您是不知道,城里收皮货的铺子就一家,人家现在一直收的是鞑靼过来的货,为了压价不要我们的货。可这些皮子都是好皮子啊!怎么能那么便宜卖他。我也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,带着货出来碰碰运气,正好遇上您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不用问,孟岚就知道他口中那家铺子是哪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奸商害人啊。孟岚感叹着,对这爽利的猎户起了恻隐之心:“你日后还有什么皮货,或是你们村还有什么皮货,都可以卖给我,我全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北地的皮子毛长皮厚,是皮货里的精品,这样的货卖到南边去,绝对会大赚一笔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看了,猎户的皮货以灰狐、灰狼为主,这种皮货鞣革的难度要高一些,许是猎户自行简单硝了一下皮,所以才影响了这些皮货的质量,她只需要找到一个好的鞣革师傅,就能把这些皮货变成上等货。

        猎户听了差点要跪下来谢她,七尺男儿眼中含了泪:“谢谢小娘子了,我们村祖祖辈辈都靠打猎为生,今年打的货不多,又被压价,要不是碰到您,还真不知道该咋过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宽慰了他一番,将这次的货钱全部换成了现银给他,又给他留了自己的住址,约定了下个月送货的时间,才同这猎户道了别。

        很长时间以来,大邺朝都是轻商的,因为觉得商人逐利,伤了百姓根基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自小在家学读书时,就听夫子说过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。而孟家的家风也一直如此,不可过度逐利,需得让利于民,只有百姓富了,孟家的产业才能做的更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孟岚一直觉得,轻商此事原本就不对,商贾也是为百姓做许多事情的。虽说逐利,可哪个人不逐利,贪官污吏难道比黑心商贾少了吗?

        可她却没有办法改变天下人的观念,只能通过自己的一些行为,来改变自己所遇见的百姓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此处,孟岚长叹了一口气,她倒是知道有人能改变天下人的想法,只是她并没有立场让他去做这件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路心事重重的回了租住的房屋,孟岚交代小厮把今日收来的皮货先收拾好,便带着霄鸾进屋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霄鸾坐在自己的摇摇床里晃来晃去,不明白为何娘亲为什么一直坐在窗前发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今日实实在在的发现,她一个人的力量是如此有限,保全自己和孩儿尚且不怎么容易,更别提实现自己的满腔抱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单单是为了银两才行商的,她想改变百姓的生活,改变百姓的思想,但实际做起来,真是难上加难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少女时只打理祖上经营好的商铺,又有各家掌柜的帮助,她做起来还算是游刃有余,可自己真的独身一人出来闯荡时才发现,处处都是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行商并不如打理铺子那么简单,更多时候,它更像是一场博弈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愣了许久许久,脑海里转过千种念头,最终还是决定,先将她今日所得知的事写一封家书告知父母再说,毕竟国在前,家在后,商之一字,无论何时也要为国让路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她特意提了一下,请父亲想想办法,如何在不暴露自己的位置的情况下告知林元缙此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写完信后,孟岚轻松了许多。正打算用膳时,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惊叫:“小姐!快跑啊!走水啦!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“腾”地一下从桌前站起来,朝院子里看了一下情况,原来是靠着邻居那面墙的厨房起火了,黑烟滚滚。

        今日也太晦气了!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急忙捞了条棉被,去净房里将它打湿后,抱着霄鸾就往外跑。

        幸好那小厨房离主屋远,又发现的早,火势并不太大。孟岚一路上并没遇见什么危险,安安全全地抱着女儿跑出了小院。

        许是这火把隔壁邻居熏着了,她刚带着女儿跑出来,还没来得及呼救,就见着隔壁门房带着许多人赶过来扑火。

        又欠下了一个大人情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心中不安,她不是一个爱欠人情的人,可她还没来得及还隔壁邻居的礼呢,人家又来帮她扑火了,这人情是越欠越多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手足了,扑火也快,而且这些人都有一身功夫,行动更是迅疾,没过多久,厨房里冒出的黑烟就越来越小,最后已经完全看不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隔壁门房面上一片乌黑,朝孟岚恭敬道:“小姐,惊着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没有没有。”孟岚赶忙摆手否认,脸上满是歉意:“是我屋中走水惊扰了邻居,辛苦您带人来帮我扑火,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门房道:“您没事便好。今日您可曾用了膳?若是未曾的话不如去我们宅中用膳,刚刚主子交代了,说邻里之间更要互帮互助,以后还蒙您多照顾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更是羞惭,人家哪里需要她来照顾,明明是她受人家照顾良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见她尴尬,门房又安慰道:“您还是去我们宅中休息片刻吧,这边我自会带人收拾妥当,您家中安全了,我们宅中也能放心许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的小丫鬟和小厮也连连附和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看了一眼怀中的霄鸾,又看了一眼那乌黑的厨房,朝门房行了一礼:“真是太谢谢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门房急忙又回了一礼,脚下动作,引她去隔壁宅中,面上含笑道:“您不用谢我,要谢就谢我们家主子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闻言也微笑道:“您要谢,您家主子也是要谢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租的小院外没过两步就是隔壁大门,孟岚被门房引着跨过门槛,却突然在院里发现了两个白日见过的熟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二位壮士!”孟岚讶异,从后院走出的这两个男子,不就是白天在奸商店铺前恰好替她解了围的练家子吗?

        那两位壮士看见她后,朝她行了一礼,没有说话,便走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邻居到底是什么人啊……孟岚更加好奇和感激了,不但帮她扑火,还帮她解围。算起来,她还真受了邻居不少恩惠了!

        门房一路将孟岚引入了膳厅,福了礼便离开了,由另外的侍从专门服侍她们。

        进了屋后孟岚才发现,虽然和隔壁是邻居,可人家的宅子比自己大多了,难怪养了那么多仆役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心中感叹了两句,便低头专心用起饭菜来。她实在是饿了,不多时便用完了,漱了口之后问那撤碟的侍从道:“打扰,我可以见一见贵府主人吗?受了他许多帮助,想要当面表一下感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侍从似乎正在等她这句话,很快回道:“自然是可以的,我马上带您去见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抱着女儿,心中忐忑。她如今也算是经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,实在不敢高估人性,要不是邻居帮了她几个大忙,她还真不想来见这陌生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此处,孟岚摸摸发髻上残缺了一半凤尾的金钗,心下稍安,随着侍从一道迈进了正厅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厅中烛火昏暗,窗户紧闭,有一个带着兜帽的男子坐在中央,看不到他的面容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诧异于这奇怪的情景,不过她还是稳住心神,抱紧女儿走上前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侍从在一旁解释道:“我家主人患有哑疾,又双目畏光,所以不爱见人,常年带着兜帽,烦您见谅,想说什么您同我说就好。”说完,他便垂首立在那男子身旁,等候吩咐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坐在下首,有些坐立不安,过了片刻才道:“真是谢谢您了,让人帮我扑火,又照顾我饮食。其实白天我也遇见了您手下的人,他们还帮我解了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岚说完,就看那侍从走了几步,在男子身前打了好几个复杂的手势。

        男子很快也回应了几个手势,侍从等他做完后同孟岚解释道:“主子说不必客气,我们是邻居,你屋中着火不是你自己的事情,而白日的事主子并不知道,可能只是凑巧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听他这么说,孟岚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,她屋中失火这件事,邻居来相助倒还算得上人之常情,可如果白日里那二人是特意来帮她解围的,她却需得警惕,甚至得怀疑邻居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,差点忘了,我还没有告诉您呢,我姓萧,请问您如何称呼?”这是孟岚假名帖上的名字,她便直接用了,多亏了栾昇,教了她不少在外行走的技巧。

        过了片刻,男子才做手势回应道:“孟,我姓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还真是凑巧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嘀咕完了,看了看天色不早,便柔声道:“谢谢孟公子,改日我必当登门道谢,今日天色不早了,我先带着女儿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来也奇怪,这厅中氛围尴尬,又有些昏暗诡异,而霄鸾面对这奇怪的情景竟然亳无反应,反而还咧着嘴笑,嘴里“啊啊”地想往前凑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自己一向是弄不明白女儿在想什么的,孟岚也不去管她,起身道别。

        男子又打了许多手势,侍从上前两步,拦住孟岚道:“我家主子说了,他听说您家是厨房失火,近期可能都不太方便用膳,若是您愿意的话,一日三餐都可以来此用,但您得帮他一个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要是来这里用膳的话确实方便了许多,而且要是能帮上这位孟公子的话,也不算吃白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好奇道:“您想让我帮什么忙?”

        侍从看完孟公子做的手势后道:“听闻您是个外地来的商人,我家主子在此处有不少产业,希望您能帮主子将这些产业都售卖出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她正在做的事吗!孟岚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:“没问题,您放心,这件事我一定努力给您办妥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栾昇在兜帽下,看孟岚带着女儿缓步离开,颇有些舍不得。他费了许多功夫才在西北大营里找到一个会手语的将士,就是想留住孟岚,多与她说些话。不过一想到以后日日都能当面见到自家娘子和女儿了,心情又激动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他晚上还可以溜去屋顶偷看啊!吃不到猪肉,他总得闻闻肉香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到做到。是夜,栾昇鼻子里塞了两团棉花,又溜到了隔壁屋顶上,同昨天夜里一样,掀开了娘子的屋顶,安安心心趴下来,静静地等待欣赏风景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看着,栾昇瞪大了眼睛,全神贯注地盯着屋内。

        昨日没有看到娘子沐浴后的模样,今日可算好好补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岚的湿发披散下来,因为极长,甚至浸湿了腰际的里衣。当她撩起长发,用细棉帕子一点点擦拭青丝时,栾昇一眼就能看见大片浸湿的里衣下那欺霜赛雪的肌肤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可比昨日那将露未露的春光可要醉人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栾昇的眸色越来越深,眼中是完全无法掩盖的波涛汹涌。

        茹素了一年多,他忍得也实在辛苦。明明是个刚刚吃上荤菜的年轻小伙子,却被娘子摔碎了吃饭的碗碟,这都一年多了,他终于闻到肉味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现在肉还在刚出生的小猪崽身上成长着,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变成猪肉,又还得过多久才能将这肉下锅炒熟吃到嘴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栾昇感叹一声,长路漫漫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夜风寒凉,可栾昇趴在屋顶上,因为内心燥热,丝毫不觉冷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等娘子熄了灯安寝,他终于看的心满意足回自己屋中后,栾昇就感觉头有些不爽利了,他用内力驱了驱体内寒意,觉得稍微好了些,才上床安眠。

        翌日,身体一向康健的栾昇不但全身都不爽利,就连起床都有些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亲军们还真不知道,主子爷日日养尊处优的,身子骨又强健,怎么就受了凉,病成这样了呢?

        栾昇心里知道,他的病必然是连续两日趴在屋顶上吹了西北夜风所致,可这由头,实在是难以启齿。

        堂堂一国之君,趴在还未和好的娘子屋顶偷看,这件事,除了他自己,不能有任何人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随行的御医也不敢问太多,只是看了皇帝的症状后,语重心长的嘱咐侍从,西北的风凶猛,此时又恰值冬季,若是夜间没关好门窗,吹了风,不但容易染上风寒,严重的话还会面瘫甚至中风。

        侍从听的一愣一愣的,他是宫里出来的,为人细心,每日夜里自然都是关好了门窗的,也真不知道主子爷到底是如何生的病。

        生病事小,但因为栾昇受了风寒需得养病,便没有由头请娘子和女儿同他一起用膳,自然也不能见到孟岚和霄鸾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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